作者:杨雪冬(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脱贫攻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征程不可或缺的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不断提升贫困治理能力。
中国探索出一套有效的精准脱贫治理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时代发展条件和贫困特点变化,适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并将之贯穿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凝聚全社会合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勇气和治国理政的智慧能力。
构建了一套整体扶贫体系和执行机制。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党中央科学部署,充分调动全国全社会力量,打响精准脱贫攻坚战。在体系上,创造了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种扶贫开发机制,形成了全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充分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机制上,建立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巡查,严格考核,完善评估,不断将扶贫工作落实落细,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