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安全法生效之后,以国家安全法所提出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的法律原则为指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例如,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国家密码法等,上述法律的制定出台不断地填补我国国家安全立法的空白和不足,进一步夯实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四、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需要不断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的构想,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更进一步突出了“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重要地位。如何科学有效地将“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建立在法律制度基础之上,这是当下加强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课题。
当前,国家安全形势日趋复杂,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多种考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也对国家安全立法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仅仅依靠国家安全法以及少数几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远远不能满足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实际需要的。事实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尤其是主要大国,都基于国家安全基础性法律,制定出台了大量具体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新形势下,我国健全以国家安全法为基础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依旧任重道远。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护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投入和参与其中,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