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安全法构建了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法律框架
国家安全法共七章84条,提纲挈领地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工作原则、指导思想、体制机制和总体要求,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职责、制度、保障,以及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构建了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法律框架,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家安全法在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方面,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充分地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明确了各个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二是确立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三是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等法定专门机关的职责;四是确定了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的方针,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五是确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维护国家安全责任机制;六是强调了要统筹各项国家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各种维护国家安全力量的整体优势和合力。总之,2015年国家安全法确立的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的全新国家安全理念,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能置身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活动之外,没有全民的参与,国家安全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为此,2015年国家安全法还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动员公民和组织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
三、国家安全法为全方位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反间谍法,废止了以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的1993年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2015年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是国家安全领域相关立法的“法律指南”。为了充分发挥国家安全法自身的基础性法律作用,该法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求,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国民安全、领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保护、深海、外太空等领域的国家安全工作和活动都提出了最基本的法律要求,为这些领域进一步立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