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这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去年7月初,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委推出《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短板,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出要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
顶层设计之下,北京、浙江、辽宁等国内各地陆续发布推进村镇污水治理的政策。
在浙江省建德市,当地探索了一条高浓度废水治理路径,实现了将废水变“肥水”的资源化利用,还尝试推行农村污水“排污许可”制度,在全省探索出一条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减负”的新途径。
在山东,当地推广“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的污水治理模式,逐步实现县域内村镇潜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同时,探索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备。目前,山东省90%的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24.5%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按照计划,今年50%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已经于4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规定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控制要求,意在改变农村牧区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状况。
如果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那么村容村貌、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无疑是三个分战场,三者的成败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地的关键。好在,当下各地已经交出了部分答卷。
2020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最后一年。按照目标,今年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能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我们也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