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1290人、不起诉41409人。
首次分析20年来刑事案件变化情况
“1999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从16.2万人降至6万人,年均下降4.8%;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占比从45.4%降至21.3%。与此同时,从严规范经济社会管理秩序,新类型犯罪增多,‘醉驾’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长19.4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增长34.6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56.6倍。”
记者发现,今年的报告匠心独运,在报告刑事检察工作中,通过披露1999年至2019年“升降”数据,专门分析了20年间的刑事犯罪变化情况,附件中还制作了图表,清晰反映了主要犯罪趋势。这种大跨度的历史纵向分析,是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报告力图通过20年来刑事案件变化情况,努力解构“两大奇迹”背后的法治密码,同时更好地预测未来的趋势。”最高检希望,报告中给出的20年的数据变化,能够为司法实践、社会治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也让这份报告更有史料价值和服务功能。
首次提出行政检察工作“政和”新理念
“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讼争问题未解,案虽结事难了,去年10月起开展专项监督,通过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已化解行政争议378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这是最高检针对行政检察工作在报告中首次提出“政和”新理念。
行政检察的“政和”,前提和基础都还是“案结事了”。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行政案件处理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对合法的行政决定要维护其权威性;对违法的行政决定,有些要督促纠正,有些要和解互谅,最终在案结事了的基础上达成于法不悖、于事有效的通达、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