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何时能够获得有效遏制,我们暂时无法准确预知,但这一重大疫情必将从结构上改变全球化进程和国际关系,给全球治理带来更多不确定性,也将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现代化强国建设。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任务艰巨的改革进程、转瞬即逝的战略机遇,我们应进一步优化和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危”和“机”同生并存、相互交织中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跃升,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不被打断和迟滞。
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杜绝了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人治纷扰,切实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开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础上,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为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奠定了实践基础。
这一优势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迅速、有效地转化为防控疫情的治理效能,为我国更加科学、有序、精准地防控疫情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治理保障。在疫情出现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党和国家进行的各种重大决策,推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发布的各类信息资讯,都是沿着法治轨道推进。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从立法层面为禁食野生动物、推进疫情防控提供了法治保障。实践证明,依法防控是有效阻击疫情肆虐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