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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一起来看,有哪些好政策——
开展劳务协作专项对接
东部地区要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用工需求和湖北员工返岗情况,主动与湖北地区做好信息对接。
湖北地区要结合各地提供的人员信息和本地摸排情况,与输入地做好对接方案,对有外出意愿且外出时间、地点相对集中的劳动者,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送服务,优先运送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及劳务经纪人组织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开展跨区域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鼓励企业吸纳湖北籍劳动者
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在全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中设立湖北专场,归集发布湖北地区企业招聘信息。
广东、浙江、江苏等用工大省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动员本地企业更多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特别是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对企业新招用湖北籍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整合企业招聘和用工信息,筛选一批就业岗位,开辟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线上招聘绿色通道。
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群体,适当降低政策门槛,允许合理展期,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降低和取消反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