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防止返贫致贫。对已脱贫人口中存在返贫风险的近200万人和边缘人口中存在致贫风险的近300万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户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及时发现、提前干预,为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制度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不断完善防止返贫机制。
(四)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要持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加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人才等支持力度,强化产销对接、拓宽销售渠道,不断提高扶贫产业发展水平和带贫减贫效益。要大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大对就业扶贫任务较重地区的支持力度,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平台机制作用,推动输出地和输入地贫困劳动力精准对接,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要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面做好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就业帮扶、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分类施策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当地,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五)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质量。要加快完成剩余任务,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工程收尾工作。要加快整改突出问题,确保今年上半年脱贫攻坚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有关部门要指导各地抓紧建立健全解决贫困地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资金和工作经费,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确保长效运行。
(六)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双方和中央单位要严格落实已经签订的扶贫协作协议书和定点扶贫责任书,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帮扶资金力争一季度到位,帮扶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尽快到岗。支持军队开展精准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