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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讯(记者刘美君)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很多医疗废物,如何有效处置废弃的隔离服、医用口罩以及救治病患所产生的医疗废物?3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审《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审稿共五章五十条,分为总则、一般规定、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
对医疗废物及涉疫情生活垃圾的源头管控、及时收运和应急处置进行了进一步规定。
拟制定涉疫情生活垃圾处置预案
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介绍,2018年5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考虑到当时国家固废法修改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审议程序,本市条例暂时搁置审议。当前,鉴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需要精准处理危险废物,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尽快推进地方立法,为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危险废物特别是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是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经同意,二审稿提出,涉疫情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开展就地消毒、分类收集包装等工作。涉疫情单位和住宅小区产生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物业应当落实就地消毒、分类收集运输等应急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可以使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涉疫情医疗废物。
同时,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重大突发事件中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规范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科学调配危险废物处置资源,保障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应制定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和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的应急处置预案。
集中处置设施将享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