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也印发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急需项目简化环评审批,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并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及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为疫情防治相关的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可大幅减少企业办理审批手续的时间,让企业防疫相关项目早建设、早投产,为抗击疫情赢得时间。”南京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城环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月4日,南京江北新区出台《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应对当前复杂形势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提出对防疫重点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而按正常程序,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均需办理环评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和生产。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下,按照相关支持政策,企业只需提供与疫情防治相关的说明材料,项目环评手续即可通过绿色审批方式,实现当日申请、当日获批。
加速不等于放任,环境监管“三不免”
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为防疫项目环评审批加速度的同时,专家指出,环评审批速度加快,但是相关环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为疫情防控项目开通了环评绿色通道,并不代表着可以随便建设。”业内专家指出,绿色通道,应该是遵守项目环境可行性前提的基础上,为方便企业建设并尽快投产,在常规审批环节基础上进行适度简化,加快审批特事特办性质的做法。“绿色通道只是合理简化手续,方便项目尽快建设;不代表建设项目可以在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政策,违背”三线一单“等环评审批条件下开工建设。”
据专家介绍,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一般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简化,就是环评审批不作为建设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可以边建设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二是豁免,对于环境影响确实很小的项目,可以只编制登记表备案。但这两种操作都要得到管理部门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