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篇重要文章中,习近平总书记开宗明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党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这个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正是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我们党的深厚探索实践基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探索实践成就,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进行全面考量,反复思考、深谋远虑作出的重大决策。
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作出一个重大判断:“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实践持续推进,认识不断深化。在中国共产党人的接力探索中,推动我国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神圣使命,历史性地落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肩头。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总书记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有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显提高。
2013年,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总书记创造性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强调“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
2014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总书记从世界历史和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变革过程两个维度,鞭辟入里地阐明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强调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后半程的主要历史任务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