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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历史文化根基(6)

【中国稳健前行】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历史文化根基(6)
2019-11-29 11:30:15 求是网

传承和发展德法共治思想

将内涵丰富的德治和法治思想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熔铸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当中,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了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治理效能。

道德伦理学说是中华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对道德规范的认识价值和行为操作价值作了充分论证,赋予道德规范以具体的政治功能,主张以道德原则规划社会政治,约束政治行为。提出以仁、德为核心,“天下为公”、“以德配天”、“为政以德”、“修齐治平”等政治准则。《大学》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归本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等。中国优秀传统道德文化,把个人与社会、自我与天下有机统一起来。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突出地强调以自身修养为基础、以服务社会为归宿、以忠于国家为根本。在现实与未来关系的关系上,以理想为牵引,以务实为根本,把务实性与理想性有机结合起来,既强调形而上的至善追求,又注重形而下的务实追求,既要实现治国、平天下的人生抱负。

这种人格完善和道德提升的路径,体现到对社会发展的总体设计上,就是大同社会同小康社会的统一,既追求理想性的大同社会、王道政治,更注重从小康之家出发,从富民教化入手进行社会治理。因此,价值观的走向是建立在个人完善之上的集体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

同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也有丰富的法治思想,重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们就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思想。管仲提出了“以法治国”的观点,强调法是“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不能废法以治国”;《墨子》指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吕氏春秋》强调“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此后,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都重视在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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