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灵活高效的交易制度。科创板的交易制度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增加市场弹性。科创板严格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大幅提高对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容忍性,上市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开始执行20%的涨跌幅限制,这有利于纠正新股上市后的习惯性涨停,促进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的充分发挥。同时,积极遏制二级市场过度投机,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灵活调整单笔申报数量等差异化机制安排,减少被动大额交易盘中对股价的冲击,促进市场的自发平衡。
四是试行保荐人“跟投”制度。长期以来,A股市场由于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纠纷化解和赔偿救济机制也不完善,新股发行中粉饰财务报表、虚假信息披露等欺诈发行现象时有发生。在试点注册制过程中,为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科创板建立保荐机构强制跟投机制,强制要求保荐机构跟投新股发行规模的2%~5%,锁定期限为2年。
五是更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不再单纯因连续三年亏损强制企业退市,而是设置了组合性财务类退市指标,力求精准清除“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科创板不再设立退市整理期、暂停上市等程序,符合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直接退市,程序大为简化。科创板退市监管更为严格,依靠贸易收入等非主业收入“保壳”等行为将不再被认可。
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张宗保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不同的审核机构和审核理念,更精简、更优化的发行条件,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更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更强化的中介机构责任,更严格的退市制度,更健全的配套措施等等,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资本市场从发行到退市一整套制度均有优化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