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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对全会《决定》征求意见稿,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提出修改意见1948条。
“反复研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能吸收的尽量吸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会文件起草组对文件增写、改写、精简文字共计283处,覆盖436条意见建议。
10月28日,动员全党力量、凝聚各方智慧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讨论稿)》摆放在了出席全会各位同志面前。
在为期4天的全会上,与会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全会《决定(讨论稿)》所作的说明,紧扣会议主题深入讨论,并认真研究全会《决定》稿。在第一轮讨论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收到反馈意见227条。根据这些意见,对全会《决定(讨论稿)》作出45处修改。
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再次对全会《决定》稿进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10月31日上午,拟提交全会表决的全会《决定》稿再次交由各小组讨论。仔细研读、研究思考、热烈讨论……与会同志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全会对《决定》稿再次作出4处重要修改。
在征求意见、审议讨论的过程中,从重大论断、重要举措,到关键提法、遣词用句,每次征求的意见都进行了系统整理、认真对待、充分吸纳——
高屋建瓴,字字千钧。全会《决定》的行文风格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聚焦制度、治理,每个部分帽段定性简洁明了;接下来的几条说清楚要干什么,把制度、政策、方针说到位;政治结论清晰,原则立场精炼阐述……全会《决定》的起草、修改,充分贯彻执行了习近平总书记“重大问题不能含糊,必须讲清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