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是全国110座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人均水资源可利用量为232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的1/9,水资源对于淄博来说尤为珍贵。党的十八大以来,淄博市积极践行治水新思路和治河新理念,不断深入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创新供水模式,加强对水资源的科学利用,使得原本水资源匮乏的淄博处处草木葱茏,水映蓝天,为古老的淄博大地增添了无限活力。
以生态治河、还清水质为重点,完善生态水系布局。在生态水系建设上,淄博市通过一系列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全市主要河湖的互连互通,实现上游“两库相连、三河相通”,中游“八河连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下游桓台县河河相连、河湖相连、三横五纵两湖六湿地的生态水系圈。同时,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各类水资源,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每打造一条水系,就缓解一方供水矛盾,改善一方生态环境,确保一方防汛安全。
围绕水资源高效利用,将再生水、雨水、微咸水、矿坑水等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修订《淄博市节约用水办法》,规定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编制城乡规划、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应当包含节约用水的内容。城镇基础设施应当配套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再生水供水管网。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工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等应当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推广串联用水、再生水回收利用等节水技术,并明确了高耗水企业生产用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用水情形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对有条件利用再生水而不利用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核减其他水源用水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