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不仅真实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而且能够通过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性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特色和优势。
一方面,党和国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持有何种信仰,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最真实的民主;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从而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我们党作为执政党,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既扩大了党内民主,又维护了中央权威,维护了全党的团结统一。
民主集中制的这种制度安排,既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与官僚专制主义根本不同,又反对把民主和法治相割裂,与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划清原则界线,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