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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中国之治”的政治保证 (3)

【中国稳健前行】“中国之治”的政治保证 (3)
2019-09-05 10:51:57 求是网

这条民主道路,好在哪里呢?实践证明,它好在坚持党的领导,可以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而有效避免西方多党制互相倾轧、沦为“否决政治”的现象;好在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每一个群体的声音和意愿都可以得到传达和回应,过程民主与结果民主相统一、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可以有效避免政权只代表少数群体利益的情况;好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与多党合作制度,大家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可以有效避免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地域利益和集团利益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好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可以有效避免民族隔阂、民族冲突;好在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防止西式民主中民众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现象;好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国家机构协调高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之治”完胜“西方之乱”的生动呈现,也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建设世界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三者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3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普选,全国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有效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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