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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稳健前行】中国民主道路的四条经验(5)

【中国稳健前行】中国民主道路的四条经验(5)
2019-09-02 12:00:21 求是网

在竞争性的“选举民主”制度安排下,不同的政党和政治派别必须明确和巩固自己的利益基础,突出本党派对某一个社会利益群体的代表性,同时相应地排斥竞争对手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其表现就是各个政党或政治派别以争夺权力为价值和目标,相互排斥,相互攻击。其社会效应就是在客观上强化本来就存在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差别,扩大了矛盾。这在台湾叫做“切割选民”,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结果,就是“族群撕裂”。再加上,竞争性选举导致“赢家通吃”现象,往往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的分歧与对立。缩小与整合社会分歧,整合社会利益与促进社会和谐,实在不是“选举民主”的强项。特别是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多发期的发展中国家,竞争性的制度安排的缺陷则表现得十分突出。这正是造成世界上一些发展中国家“一选就乱”,社会长期动荡不宁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比较而言,协商民主的长处和优点就十分明显了。协商的前提与基础是参与各方的平等地位,协商的内容就是寻求利益的交集,寻求最大的“公约数”,协商的作用就在于照顾各方利益,促进共同利益的形成。特别是在矛盾的多发期、易发期,协商民主有利于协调社会矛盾,有利于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笔者认为,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协商民主是最适合中国现阶段的民主形式,应当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循序渐进地不断扩大和发展人民权利

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经验,首要的部分就包含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但人民权利的实现和扩大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人民权利需要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但法定权利从文本到实现是一个实践过程。权利是伴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和增长的,并非与生俱来,也不是单纯靠政治斗争争取来的,权利是历史的、社会的、现实的,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享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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