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税务总局将加快推出智能咨询系统,推广智能咨询平台网页端、APP端和小程序端,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各省税务机关需积极探索开发语音智能咨询,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咨询服务。
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办税大厅智能咨询区,公司财务经理王莹对着显示屏问道:“留抵退税有哪些条件?”话音刚落,屏幕便显示出了申请留抵退税的详细条件。王莹说:“没想到只需要人机对话就能够把问题搞清楚,确实很方便。”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主题教育的深入推进,税务部门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折不扣地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税总函〔2019〕2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现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更多的便捷。
一、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二、完善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机制。税务总局明确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统一修复标准、规范修复流程、畅通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