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负面清单修订有利于促进稳就业和提升劳动力质量。在我国就业是民生之基,稳就业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目标和着力点。稳就业的关键是稳企业,既要稳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也要稳外资企业。1990年外资企业吸纳66万人就业,到2017年外资企业共吸纳城镇就业人口2581万,是1990年的39倍,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6.1%。外资企业过去一直是我国吸纳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和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未来伴随着我国效率提升、分工深化,我国劳动力就业将进入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阶段,稳定就业和缓解就业压力也切实需要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积极吸引外资。
负面清单的修订有利于吸引更多行业的外商来华投资。负面清单的修订,一方面会增加外资企业数量进而增加雇佣员工的数量,另一方面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靠创新,创新靠人才、尤其是靠高端人才。而高端人才的积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需要自己培养,例如加快国内高等教育改革,鼓励数学、物理等基础学科的发展,鼓励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和“干中学”;也需要外部引进,例如通过提升市场开放度,引进更多国际高端人才、提高行业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外溢效应。
第三,负面清单修订也是我国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在世界银行新一期《营商环境报告》中,2018年我国整体排名46名,较2017年上升32名。这一方面说明我国整体营商环境大幅提高,另一方面说明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仍有差距,需要继续持续努力和改善。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代表了我国努力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决心;负面清单的修订,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的同时,也加快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提高了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更有助于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负面清单修订践行了我国为构建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的郑重承诺。
综上所述,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缩小和准入范围的不断扩大,既是方向问题,也是理念问题。我国没有被一时的逆全球化、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等所左右,而是尊重客观规律、顺应发展趋势,以负面清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范保群、孙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