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割裂垃圾分类过程的前中后端。
总体来讲,市民在整个垃圾分类链条中处于前端的投放部分,但是,我们不能仅满足于让市民分类投放。
在试点垃圾分类时期,不少城市也投放了大量分类垃圾桶,不少市民在投放时也努力按照可回收及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但是,实际运行中的混装混运会极大打击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目前,各试点城市都按照要求对分类设施、转运车辆、分类处置厂等进行了系统设计及配置,构建了系统的运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为消除市民的不信任感,各城市应努力把中后期的分类转运、分类处置情况展示给市民,让群众了解他们分类后的垃圾没有被混装清运。
还应鼓励部分中后端分类处置单位向市民开放,让公众获得更多参与感,增强其分类的责任感。
避免过分强调高端装备的应用。
垃圾分类更多的是一项社会工程,是靠广大市民每一天踏踏实实来完成的。
笔者认为,分类设施总体以简单实用、易于辨识为基本原则,不必把过多的资源花在高端设备上。
一些新技术应用使得垃圾投放区看起来更加美观、上档次,也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精准计量。
但是,我们也看到,一些高端装备失去了公共设施便利性的基本属性,使得居民垃圾投放变得过于烦琐,一些老人因无法掌握基本的使用技能而不得不选择一丢了之。
另外,也使得有限的资源过多使用在了盆景式项目上,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避免以过程激励代替目标激励。
垃圾分类除了需要用法制手段强制推动外,一定的激励也有利于更快的推进。
激励主要包括过程激励和目标激励,目前,不少城市实施的垃圾分类激励仍属过程激励,即对垃圾分类行为本身的奖励,甚至个别城市对分类量进行奖励。
但是,引入激励的真正目的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不是对垃圾投放进行奖励。
因此,笔者认为,应加强制度设计,通过奖励社区垃圾减量绩效实现垃圾减量化的目标激励,而一些通过过程激励促进垃圾分类的城市在公众逐步形成习惯后需及时予以调整。
垃圾分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技术性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以更加客观、理性的态度去推动,避免走入误区,影响工作的有效推进。
(作者: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