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问北京道路停车改革
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及延庆区部分道路将全面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并实施电子收费。
豆豆整理了相关问答
帮助小伙伴们准确解读政策~
问:改革后道路停车不再人工收费,那么车主都可以通过什么渠道缴费?部分车主反映“北京交通”APP绑定车牌的审核时间太长了,能快点吗?
答:“北京交通”APP是停车人查询道路停车信息以及线上缴费的重要渠道,注册并绑定车牌的用户,在停车时,可实时显示车辆停放时长、费用等信息,离场后可随时查询未缴费订单信息,并进行线上支付。为减少停车人因疏忽错过缴费时间造成损失,区停车管理部门会在车辆驶离车位后3日内,以及缴费期限(30日)届满前3日内,通过发送未缴费提示短信,提醒停车人及时缴费。注册“北京交通”APP并绑定车牌后,系统即可获取停车人联系方式以便提供服务。与公安交管部门信息共享虽然也是获取停车人联系方式的重要渠道,但仍有较大比例停车人联系方式缺失或不正确。因此,建议停车人及时注册“北京交通”APP并绑定车牌,留存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
7月起,增加了银行网点现金缴费方式。市民可在工商银行全市全部555个网点、招商银行全市全部99个网点
办理停车缴费业务。
同时,市民还可通过北京交通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进行缴费。
针对停车人反映“北京交通”APP绑定车牌的审核时间长的问题,力争通过大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目前,我们在电子收费系统中增加了本地车牌信息自动匹配校验功能,并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了信息核验机制,利用大数据共享进行系统匹配核验,使车牌绑定审核效率显著提升。目前,本地车牌审核只需几小时,一次性审核通过率达到90%以上。因停车人输入错误造成系统审核未通过的,会及时反馈停车人修改。此外,对于未绑定车牌的停车人,我们还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共享机动车登记信息,以便通过短信方式及时向车主提供提示缴费信息的服务。
问:前段时间,有市民反映电子停车系统存在识别不准、计费错误等问题,请问最近电子停车系统有没有改进?怎样提高识别准确率?
答:针对车牌识别误差问题,已组织设备厂商优化了车牌颜色的识别算法,已验证对蓝牌、黄牌、黑牌、白牌、新能源车牌都能够准确识别。同时优化了设备夜间自适应能力,减少反光所造成的识别问题。后期随着运行时间的增加,不断丰富特征数据库,前端设备将通过不断的机器学习、自我纠错、自我改进,持续提高车牌识别准确率。另外,进入夏季后树木生长茂盛,对高位视频设备形成遮挡,也是造成误差的重要原因,各区园林绿化部门正在积极配合开展修剪树枝树叶的工作。
针对计费误差,已通过电子收费系统与前端设备数据交换校验降低了错误订单量。同时加强了对现场停车管理员的培训、监督和考核,特别是对使用手持终端(POS机)管理的路段,进一步规范服务操作流程,防止出现不完整订单。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大幅加强人员配备,严格培训管理,处理回复效率显著提高,对市民反映的问题逐一做到按时限及时核实、纠正,并由专人回复停车人,保障停车人合法权益。
问:实施电子停车改革后停车价格到底有没有上涨,为什么我感觉停车费高了?
答:本市道路停车收费价格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现行标准是2011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按照三类地区差别化收费,至今没有调整。部分停车人感觉改革后停车费涨价了,是因为以往停车管理企业经营性收费不够规范,有议价行为,而改革后道路停车收费改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额上缴区级财政,采取电子收费,一律取消现场人工收费,基本杜绝了黑收费、乱收费、议价等问题。
按照收费价格标准,每满一个计时单位才收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以小型车为例,白天时段(7时至19时),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鼓励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夜间时段(19时至次日7时),停车不足2小时不收费,为居住停车提供便利。晚19:00到次日早7:00,小型车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统一为每2小时1元,停满12个小时最高收费6元。不论是否取得了居住停车认证,夜间道路停车都是这个价格。截至目前,在东城、西城和通州区实施电子收费的道路,19:00后入场且次日早7:00前离场的累计160.5万车次,其中不满2个小时免费停放的144.3万次,产生计费的订单16.2万次,平均每次停车费用不足6元。
问:有网友反映部分路段晚间道路停车位空着,很多车辆在车位外停放,请问如何避免这一现象?
答:结合道路停车改革的进度,各区停车秩序引导和执法的力量也在加强,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密巡查频次,加大现场处罚和贴条力度,对严重阻碍交通的车辆实施拖移。同时加装违停抓拍探头、整合辖区各类视频探头、强化非现场执法能力,对于不入位、故意斜停、跨位停放等行为均纳入违停处理。针对有些路段晚间道路停车位全空着,车辆在车位外停放,严重影响通行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将通过加强晚7点以后的执法开展集中整治。对已办理了道路停车居住认证的车辆,仍乱停乱放的,区停车管理部门可取消其居住认证。
问:拒不缴纳停车费和不接受处罚的停车人,将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四十一条规定,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催缴主体、处罚流程、处罚标准等。按照规定,道路停车费最长缴费期限为车辆驶离停车位后30天,超过期限未缴纳将认定为欠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将处2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11-2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处5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2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欠费行为合并计算。停车人未缴费次数或金额达到处罚标准后,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发送催缴短信,无联系方式的将发布催缴公告(车牌号在各区网站公告)。
目前,通过发送短信催缴的有1252辆、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催缴公告的有316辆,已有829辆车补缴停车费。5月29日,西城区开出了全市第一张欠缴道路停车费罚单,该停车人已于5月31日缴纳200元罚款,并补缴了395.35元停车费。
我们也正在积极推进实现网上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对于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今后将受到联合惩戒,包括在办理车辆年检、申请进京证等车务手续时都将受到限制;办理了居住认证的车辆将取消其认证资格;车主的个人征信体系也将受到影响。这些措施都将适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