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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吕玉刚(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指导、多部门协同推进。为保障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指导意见》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考核督导和营造良好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特别强调国家要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质量监测办法,引导各地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专家点评
张志勇(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指导意见》立足育人价值的深刻变革,围绕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的问题,推进以下几方面改革。
用课程标准全面引领高中教学。《指导意见》要求“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与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要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这为克服片面知识应试教学提供了可能。
修不满规定学分不能毕业。《指导意见》要求“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这为保障高中教育质量提供了制度基础。
用考试命题改革推动素质教育。《指导意见》要求“优化考试内容,突出立德树人导向,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评价导向。
破除唯分数录取模式。《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引导高中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这为高校招生破除唯分数论提供了制度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