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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人就《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人就《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2019-05-07 10:48:59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题: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人就《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人就规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规定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制定本规定。

2.起草规定遵循了什么样的总体思路?

答:规定起草突出了4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压紧压实职责,形成责任闭环,解决好“要不要担责”的问题。当前,一些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定规定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督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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