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2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在文章中提出,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多次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四个方面发表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切中肯綮。央视网特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立法 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
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