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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带你看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案”判决书(3)

二是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大幅下降。专利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本案终审判决的永久禁令。相比临时禁令裁定而言,专利权人无需提供保证金,就能达到制止侵权的目的,维权成本更低。

三是协商解决赔偿问题的可能大幅提升。因终审判决明确了侵权认定,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损害赔偿问题的基础更为扎实确定。

本次判决书原件附简表和二维码,这是咋回事?

专利案件专业技术性较强,专利判决往往生涩难懂。

为便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迅速了解裁判内容,本案合议庭特别编制了一个简表,附于判决之前。

简表不仅列明了案号、案由、合议庭、涉案专利、当事人、裁判结果、裁判日期等基本信息,还提炼了法律问题和裁判观点。

同时,为方便检索,列出关键词和涉案法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便民的一次尝试。

扫描原件上的二维码,可以获取裁判文书的PDF版本。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践行阳光司法理念,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的一项举措。

本案的裁判文书是怎么送达的?好奇不?

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本案以电子方式送达全部诉讼文件、证据材料及裁判文书,大大提高了审理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为中外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了极大便利。

“功能性特征”是本案判决书中多次出现的“关键词”,到底什么是功能性特征?功能性特征有何特别之处?如何认定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属于功能性特征?

专利的实质是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

一个技术方案可能包含多个技术特征,有的技术特征限定结构,有的限定组分,有的限定步骤,有的限定条件,此外还有一类特殊的技术特征,叫做功能性特征。功能性特征是指通过限定功能、效果,来限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等的技术特征。通俗地说,功能性特征不直接讲“是什么”,而是讲“能够干什么”。正因如此,对于功能性特征的解释,也只能通过“能够干什么”,遵循一定的规则,去反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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