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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公布了!(4)

(五)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

实施《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落实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指导有关地方编制实施都市圈发展规划或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探索建立中心城市牵头的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支持建设一体化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动构建都市圈互利共赢的税收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圈建设与运营。在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各省级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超大特大城市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产业和人口向一小时交通圈地区扩散。大城市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要素集聚、高端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发展要分类施策,都市圈内和潜力型中小城市要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品质,促进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收缩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强体,转变惯性的增量规划思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城区集中;强化边境城市稳边戍边作用,推动公共资源倾斜性配置和对口支援;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稳妥有序调整城市市辖区规模和结构。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面提质增效,解决法律授权、财政体制、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等问题。强化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提高服务镇区居民和周边农村的能力。指导各地区制定设镇设街道标准,规范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省级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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