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明确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明确指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并推动全党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人们明显感受到,坚持党管干部、组织选人,按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培养,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建设,抓住关键少数改善选人用人生态和风气,进一步激励了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选人用人的质量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要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以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为起点,党中央先后于2002年、2014年两度作出修订,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选人用人同样要求与时俱进。此次时隔5年修订实施的《干部任用条例》,既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也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体现出理论与实践互相促进的辩证哲理,对于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着重体现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等组织工作原则。完善考核工作,根本扭转“唯GDP”政绩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大胆地用、坚决地调、该容的容”……这一系列富有时代气息的内容,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