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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2)

邹碧华: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2)
2019-01-02 11:23:25 新华网

为了提升法官素质、提高办案质量,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建立法官员额制,即法官占队伍编制总数的比例限定为33%。而长久以来,法院内部“混岗”模式导致法官基数普遍高于员额比例。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期,不少年轻法官,特别是广大助理审判员,担心员额控制会使其今后的职业发展前景变得渺茫。

如果是“论资排辈”,推行的阻力也会相对较小,但邹碧华始终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入取、宁缺毋滥的改革方向,主动承担压力。在拟定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初期,邹碧华就对全市法院的审判力量进行了全面摸底,带领团队对上海所有法官近五年的办案情况进行测算。

邹碧华非常注重数据的科学性,认为衡量一个法官的水平不能单单“计件”,因为“简易案件占用时间较短,疑难案件可能占用法官很多的精力”。为此,邹碧华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旨在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摸底结果显示,年轻的助理审判员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承担了大量工作,这成为制订方案的基础事实。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浩荡征途中,邹碧华始终秉持坚定的法治信仰,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他的名字,铭刻在改革的丰碑上。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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