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坚定理论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表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行动指南。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坚定理论自信,就是要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实践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高法制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之所以是一部管用的好宪法,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坚持了正确的理论指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行动指南,深深根植于我国实际。众所周知,任何一种宪法都必须立足于本国的实践基础,并与国家和民族命运紧密相连,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倘若不顾本国实际情势,势必会陷入南橘北枳、邯郸学步的境地。这就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引。但在世界立宪史上,由于受错误理论指导的影响,一些国家的宪法文本不同程度地存在脱离实际、实践基础薄弱的问题,导致其宪法即使勉强制定出来,也无法与现实产生对接而成为空中楼阁,最后为历史所否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成果,使其由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坚定理论自信奠定了宪法根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以宪法保障使我们的理论更加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