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力量是无穷的。个人无理想与动物无异,社会无理想就是一盘散沙,国家无理想就纯粹是没有灵魂的机器。理想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精神追求,是人之为人的一种超越能力,具有改变现实、克服万难、提振人心、升华人格等作用。理想是灯塔,是风帆,是引领社会进步的航船。理想不仅仅是个人事业成功的坚实基础,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够不断振兴腾飞的精神基底。对理想信念的坚守集中体现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遵循,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力量在于其广度和深度的渗透力。一方面,我们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之中,不留任何“空白”地带;另一方面,我们要致力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融入人们的内心,在感情上认同它,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接受它,才能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同时,价值观转化为行为习惯需要充足的前提条件,即人们对其充分认识并产生情感认同,而落脚点在于将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使之得到普遍的施行应用,内化为社会成员们自觉主动的行为,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作者:李建华,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