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市累计建成村级社会服务试点702个。
自2011年起,正式启动村级社会服务试点创建工作,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按照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村民多元化需求,对乡镇推选的行政村进行筛选,下大力整合资源和力量,全力打造基本符合城市社区标准又具有乡村特色的村级试点。房山区大力推进试点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怀柔区进一步规范镇辖社区管理机制和服务项目。密云区推动全区20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在327个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站,将108项为民服务项目下沉到基层,取得了良好成效。■6.全市“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联系社会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全市共已认定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51家、区级243家、街道(乡镇)级507家,共联系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近3万家,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比2009年扩大了5倍多。“枢纽型”社会组织坚持党建与业务一起抓,发挥政治上的桥梁纽带、业务上的引领聚合、日常服务管理的平台窗口作用,将社会组织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工作轨道,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每年投入或协调社会组织支持资金超过80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1000多个,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每年围绕养老助残、环境保护、应急救援、法律援助等举办大型公益活动3000多场次,年均服务城乡居民超过百万人次,累计培育打造了数百个公益服务品牌。积极搭建“公益服务博览会”、“京津冀行业发展论坛”、“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交往”等展示交流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及相关社会力量服务首都发展。
■7.全市每年投入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累计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3200多个、岗位近3000个。
2009年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设立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全市连续六年共投入10亿多元(市级投入46784万元,区级投入54488万元)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3214个,主要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咨询服务等。共有57774个社会组织参与,开展活动516116场次,覆盖人群3107万人次,有效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促进了基层社会建设和治理整体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