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国人从古至今传承并发扬的优良传统。
1、爱国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9.3”阅兵式上,当300余名抗战老兵组成的方队经过天安门城楼时,这群耄耋老人用微微颤抖的军礼表达着对祖国强盛的崇高敬意。80多年前,他们是走上抵御外辱、保家卫国之路的勇士,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后,他们依旧对国家和民族怀抱拳拳之心。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抗战是他们的生命记忆,也是民族记忆,国家记忆!他们的勇气、奉献和担当,早已经变成了民族基因,在我们血脉中流淌!爱国,就是把自己的人生志愿同国家命运紧紧地结合在一起。
2、守法
法律是维持秩序的利器,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讲述的是来自山区法官的真实经历: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基层司法工作者,用马背驮着国徽,深入边远山村巡回办案,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矢志不渝,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给老百姓普法、教老百姓用法,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一匹马,一个国徽,再加上法官和书记员,“流动的法庭”代表了国家法律和公信力,也关乎着如何将法律、公平与正义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