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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为中低收入者扫清“减负”障碍(2)

个税改革为中低收入者扫清“减负”障碍(2)
2018-09-11 10:55:53 荔枝网

比如,就住房话题而言,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年轻人,无论是背负高额房贷的“月供一族”,还是承受房租上涨压力的“游离一族”,都有机会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享受个税实质性的减免。

此前还有观点提出,个税改革应当考虑到地区发展差异。5000元在中西部地区可能属于中等收入,在东部沿海地区就接近于低收入,免征额“一刀切”是否不妥?由于专项附加扣除的部分跟地区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以上诉求有望得到积极的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专项扣除方案出台后不会‘固定死’,而会随着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动态调整。”由于个税免征额写入法律,调整需要走严格的法律程序,相较于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存在滞后性,经常有人提出免征额调整需要有前瞻性。因此,实施专项扣除的动态调整,就能有效解决免征额调整不灵活的问题。

提高免征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多管齐下的措施,朝着给中低收入者减税的目标迈出了深远的一步。个税调整以后,社会上的低收入群体将承担很低的个税,许多人甚至不必再承担个税支出;而中等收入群体也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减负”,在大城市里生活的的年轻人,有机会缓一口气,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次税改,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的重大转变,个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当然,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并不意味着个税改革从此画上句号,也绝不允许为老百姓降低税负的大门自此关闭。将来,个税改革应秉持循序渐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税制,推进社会公平,不断调动中低收入者的劳动积极性。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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