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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改革发展系列综述之三】
从“有学上”到“上好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纪实
光明日报记者陈鹏
暖心寄语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特别是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要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
——习近平
当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后,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逐渐出现,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要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不断凸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政策兜底,破除“乡村弱”
乡村教师坚守乡村,托举起一个个农村孩子的梦想。解决乡村教育短板,关键在教师。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支持计划》),从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补充渠道、生活待遇、编制标准、职称评聘、交流轮岗、能力素质、荣誉制度八个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解决乡村教育薄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