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听证为重点,让农村法治“严”起来
深化信访矛盾公开听证制度,健全法律公共服务体系,把普法教育融入矛盾化解全过程,让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成为行为准则和自觉习惯。
成立一个“评审团”。经过市镇两级系统法律培训,培养一批集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于一身的法律“明白人”,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整合镇村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成立信访矛盾化解听证评审团,参与矛盾化解。
建设一处“服务室”。依托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党群服务站,设立镇、农村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室),健全规章制度,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的服务阵地。
推行一项“硬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邻里纠纷、土地边界、房屋建设等信访问题,由镇街干部主持,组织矛盾纠纷当事人、信访矛盾化解听证评审团等参加,在村或社区法律公共服务室进行公开听证,推动矛盾纠纷阳光化解。
以家风晾晒为关键,让农村德治“活”起来
开展“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等鲜活事例,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
形成一批好家风家训家规。依托支部生活日、“阳光议事日”等,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等人员,深入挖掘提炼家风家训家规。
成立一个百姓道德评议团。由威信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担任成员,制定村民道德规范,促成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养成。
开展一月一典型评选活动。结合“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各村每月确定一类先进典型,按照党员群众代表推荐、道德评议团评议、“阳光议事日”会议表决等方式,评选出一批“先锋党员”“孝亲敬老好媳妇”“致富能手”“最美家庭”等系列先进典型,提升党员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作者:李新阁,系山东安丘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