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服务提升”行动。按照“一厅一校十室+N”标准,加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力度,推进机关人员、管理权限、服务事项“三个下沉”,同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党群服务站建设,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上档升级。
实施“强筋壮骨”行动。按照“消除空壳村、扶持薄弱村、壮大富裕村”的思路,通过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计划,着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力争年内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收入平均增长30%以上。
以“阳光议事日”为抓手,让农村自治“实”起来
以“阳光议事日”为抓手,推动村级自主议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真正让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
“一月一议”,完善村民自主议事。每月固定一天,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阳光议事日”会议,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处置、低保户评选、惠农补贴发放等。
“一村一约”,完善村民自我管理。结合“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制定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民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建立健全民意征集、沟通酝酿、意见反馈等制度,保障村民有效参与村级事务管理。
“一村一网”,完善村民自我服务。重点围绕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完善基础设施、操办红白事等方面,建立村“两委”主导、党员带头、村民共同参与的村级自我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农村党员责任区制度,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一月一晒”,完善村民自我监督。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办法,村级事务每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广播喇叭等形式进行公开;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