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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规避、抗拒执行 老赖被严惩

2018-07-19 18:09:57  光明网-《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田某在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仍旧没有还款,也没有申报财产变动情况。富阳法院发现田某名下并没有房产、车辆,于是冻结了他的银行工资账户。此后,执行人员多次前往田某所在单位查找其下落,但田某不仅始终隐匿行踪,而且还变更银行工资账户逃避存款冻结。执行人员前往田某办公室张贴传票、执行公告,告知其法律后果,田某始终不予回应。

2016年12月,在案件“回头看”过程中,执行人员查明田某在2014年3月间,银行账户有频繁资金来往,其中多次通过取现、消费等方式花费资金7万元左右,其本人有还款能力却拒不执行判决。随后,田某主动联系执行人员,表示将于2017年6月底前主动前来履行。可到期后,田某还是一拖再拖。2017年11月,田某被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田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主体除了被执行人,还包括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以及与之通谋利用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毛煜焕指出。

近年来,杭州两级法院积极打击拒执犯罪。2017年以来,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5件71人,其中,公安机关立案43件45人,法院判处27件29人。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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