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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亭友: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

汪亭友: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
2018-07-02 13:36:04 紫光阁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勇于全面深化改革,自觉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社会生产力发展活力,自觉通过完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符合规律地向前发展。”这段重要论述,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运动原理,科学阐明了当今中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革事业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伟大壮举,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灿烂前景。

改革根源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事物矛盾运动的法则运用于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以及社会形态更替的基本矛盾。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社会主义实践,更不可能提出社会主义改革的问题,但他们揭示的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规律,为社会主义国家推行改革开放提供了根本的理论依据。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上,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矛盾,是否还存在同其他社会一样的基本矛盾,曾是悬而未决的问题。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纠正了长期以来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首次创造性地提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1960年,毛泽东在对一份报告稿的修改中甚至提出,“根据生产力迅速发展的要求,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不断的改革,就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又迫使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能不进行不断的改革。”

邓小平坚持并运用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学说分析我国社会实际。1979年3月,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篇重要讲话中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后来,我们党根据邓小平同志的这个重要思想,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围绕解决这个中心矛盾,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壮阔历程。

2013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学习和掌握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法,深入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结合起来观察,把社会基本矛盾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才能全面把握整个社会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方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不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即使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乃至更高阶段也需要坚持改革开放。通过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由初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过渡,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担当好的伟大历史使命。

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一场新的伟大革命

马克思曾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成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庞大的生产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马克思在这里说的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发展到尖锐程度时,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统治的暴力革命。在存在阶级剥削和压迫的社会,社会基本矛盾在本质上是对抗的,表现为剧烈的阶级冲突,只有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新的社会制度取代旧的社会制度,才能克服剥削社会固有的矛盾,从根本上解放社会生产力。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铁的事实。

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社会变革。然而社会主义制度在确立以后,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完善和发展。如何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历史经验和大量事实告诉我们,改革是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根本途径。舍此,没有别的更有效的办法和手段。

社会主义改革不同于剥削制度下的社会改良。剥削社会的改良总体是在维护剥削制度和反动政权前提下的改良,是对旧的社会制度的修修补补,因而不能彻底满足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当旧的生产关系容纳生产力发展的空间完全释放以后,社会基本矛盾的冲突便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这时单靠社会改良已经不能解决问题,社会改良便让位于社会革命。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改革,不是社会基本矛盾发生尖锐冲突、呈现剧烈对抗的产物,而是在社会的基本矛盾总体适应的情况下,对不适应的局部矛盾进行调整和完善的需要。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总体适应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总体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上层建筑总体适合经济基础的性质和需要。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 ”。社会主义社会大量存在的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这些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完善与发展逐步得到解决,不需要靠解决旧社会矛盾的手段来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又是不完全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依然存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要求的方面和环节。这是社会生产力始终向前发展的属性和趋势所决定的。这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体现在实践中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问题累积到一定程度,由局部问题上升为全局问题,仅靠局部性的政策调整已不能彻底解决时,改革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总体上是相互适应的,因此改革的对象不是作为基本矛盾相互适应的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而是作为基本矛盾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的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不是完全否定社会主义自身,不是要炸毁社会主义的一切,而是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旧观念,创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新体制新观念,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改革不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让它变得更好。由于体制和机制不属于社会的基本制度的范畴,改革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突破旧的观念和利益固化的藩篱,不会改变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

要把改革看成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任务是扫除束缚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切障碍,包括旧的体制、旧的观念、利益固化的藩篱等等,使中国社会彻底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改革既不是改弦更张、改旗易帜、抛弃社会主义另起炉灶,也不是对原有体制机制的简单修补,而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抉择。回顾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光辉历程,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党和国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添强大动力,党和人民事业在不断深化改革中波浪式向前推进。改革开放的意义不亚于使中国人民站立起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使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社会主义革命,它是继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之后的中国社会的第三次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最鲜明的品格。思想僵化,故步自封,停顿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汪亭友)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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