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期间,与会代表委员审议“两高”报告都是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两高”报告也往往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得怎样,法治中国建设推进的力度如何,今年“两高”报告的靓丽答卷给出了回答。这份不俗的成绩单,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新进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前进。
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法律25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行政规章110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还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发展完善。今后,我们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关切。
努力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而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我国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执法体制权责脱节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今后,我们要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