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强调,应继续共同努力,以确保两国务实合作真正具有全面性。双方商定落实下列任务:
(一)巩固中俄贸易增长势头,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探索两国经贸合作的新增长点和新合作形式。
(二)持续深化两国投资合作,充分发挥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两国经济和具体领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协调,为两国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商业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共同推动重大项目,不断提升两国投资合作规模和水平。
(三)继续加强中俄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增加本币在贸易和投融资领域的比重,在支付系统、保险等领域开展合作。
(四)密切两国在新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内的合作,为两国境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吸引资金。
(五)进一步加强会计审计合作,为跨境发行债券提供便利,并积极推进会计审计互认。
(六)深化在油气、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能源设备和能效、资源型城市转型等领域的合作。
(七)根据两国总理发表的联合声明,本着互利互惠和利益均衡原则,继续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开展合作。
(八)推动在工业及高科技领域的合作,重点落实大型合作项目,建立稳固的产业链。
(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与俄罗斯联邦国家航天集团公司2018-2022年航天合作大纲》框架下深化双方协作,共同推动金砖国家开展航天合作。
(十)加大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力度,防止和减少知识产权侵权,为两国创新者和知识产权制度用户提供更好的创新环境。
(十一)在消费维权领域交流信息,加强双方主管部门在该领域的沟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