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开放合作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扩大对外交往、吸收新鲜血液,是上海合作组织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也符合本组织一贯奉行的开放包容方针。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坚持开放透明,不针对第三方,同所有志同道合的国际伙伴开展广泛合作,做国际秩序健康发展的建设性力量。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对外开放是本组织成立之初就确立的基本原则。中方支持上海合作组织同观察员国、对话伙伴以及其他国家开展多形式、宽领域合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和协商一致原则继续认真研究有关国家获得本组织法律地位的申请。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人文交流
“民齐者强。”上海合作组织的未来,最终掌握在本组织各国人民手中。我们要支持商界、学界、媒体、智库、文艺团体等各行各界,全方位开展友好交往和人文交流,增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筑牢本组织发展的社会民意基础。我们要积极开辟人文合作新渠道,加强上海合作组织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弘扬上海合作组织主旋律,向世界讲述更多“上合故事”,发出更多“上合声音”。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古老的丝绸之路见证了各国人民结下的深厚传统友谊。我们应该继续弘扬丝路精神,夯实本地区各国友好交往的民意基础,让各国人民互信互敬,共建和谐、安宁、繁荣的家园。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人文合作不断发展,为各国民众加强相互了解和友谊搭建了重要桥梁。成员国境内的历史古迹是人类共有的文明财富,中方愿为各国开展古迹修复和考古合作提供支持。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促进各国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心灵相通,使睦邻友好合作事业永葆活力。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