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对干部的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区分清楚干部是出以公心还是缘于私利,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
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出于担当尽责,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的;
由于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不是主观故意的;
经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程序的,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
处置突发事件临机决断、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等等。
经研究认定属于应该容错的要大胆容错,真正做到为勇挑重担、开拓进取的干部撑腰鼓劲。
决不能“一干容百丑”
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容错是有前提和底线的,是在纪律法律框架内的容错,不是什么错都能容的。
要坚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容错,划定可容的“边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底线”,既不能不问青红皂白“打棍子”,也要防止把容错当成一个筐,什么错都往里面装。
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对胡干蛮干、打着干事旗号违规违纪者要注意甄别、严肃查处,决不能“一干容百丑”。
关心关爱改革创新、不怕得罪人的干部
提供舞台、鼓励作为是对干部最好的关心,也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
对待改革创新中有失误错误的干部
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
要在思想引导、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激励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用劲,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勇气和底气,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少犯错误、不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