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尊重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论语·述而》中说“钓而不网,弋而不射宿。”即钓鱼不要截住水流一网打尽,打猎不要射夜宿之鸟,反映出古人朴素的生态道德思想。《孟子·尽心上》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就是说,不仅要爱护自己的同胞,而且要扩展到爱护各类动物、植物等自然生命。尊重自然的理念,强调了人类应当担负保护自然界以及其他生物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尊重与爱护大自然,以仁慈之德包容与善待宇宙万物,体现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思考和生态智慧。
保护自然。保护自然,体现了对动植物等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思想。我国古代通过立法,形成了对生物资源按自然规律顺时取用、禁止灭绝种群等规定。上古时代夏禹执政时曾颁布的一条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大意是说:春天三个月中,正是草木复苏、生长的季节,不准上山用斧砍伐。夏季三月,正是鱼鳖繁殖和生长的季节,不准用网罟在河湖中捕捞。辅助齐桓公称霸的大臣管仲提出:“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君主),“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
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中华优秀传统生态理念,开了生态文明之先河、可持续发展之先驱。在今天,这些绵延数千年的生态理念依然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指引。习近平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秉承了天人合一、顺应自然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念”。“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