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广浙江温州、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241.6万件。积极推进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沈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提高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七、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
司法公开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开通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