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推进京津冀医药健康产业协同发展。引导医药健康产业在京津冀地区有序布局,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完善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发展机制,推动形成产业链完整、各类要素优化配置的发展格局。加快“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合作共建园区建设,继续深化共建、共管、共享机制。
3.加强医药健康企业对外交流。充分发挥本市中医药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企业加强对外交流,支持中医药产品与服务走出去。推动医药健康企业在管理、质量、标准体系等方面与国际接轨,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专利申请,支持重点药品在海外注册、上市,到2020年,全市通过发达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的生产线达到10条以上。
(五)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1.加强质量体系建设。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高水平建设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建设第三方检测服务平台,提升质量检测验证服务机构水平。加快落实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制定重点品种目录。支持企业承担饮片和中成药标准制订工作。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2.打造医药健康知名品牌。支持传统品牌传承发展,推进老字号品牌保护,发掘品牌文化内涵,增强品牌美誉度,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品牌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培育一批高水平、有影响力、群众信赖的医药健康品牌。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医药健康品牌创建工作,打造“北京药”品牌,提高医药健康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3.建立行业诚信体系。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为载体,构建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和生产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完善信用累积、评价制度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搭建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医药健康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企业自律守法经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落实国家对医药健康产业的支持政策,采取补助、贴息、资本金注入、投资跟进等多种形式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设立医药健康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创新融资业务,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医药健康企业挂牌上市和发行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