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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尾巴式”治理后患无穷

2018-07-25 15:52:50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留尾巴式”监管何以存在?相关部门虽然动了真格、出了重拳,但是并不彻底、全面,“有点成绩”就够了;虽然也处罚了不少人,但更像“风暴”式的,赶上谁是谁,没有追根溯源,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更或者,有些人就是故意“留尾巴”,一来,“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二来,真要刨根问底,恐怕会动更多人的奶酪、触碰更大的利益集团,而自己的利益、安全也可能受到威胁,何况有些人本身就不“干净”;三来,有一种执法叫“养鱼执法”,需要执法了、需要完成任务了就抓一批,常抓常有、常换常新。

不管哪种原因,都是后患无穷。治理不彻底,相关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便依然有生存的空间,甚至可能继续发展壮大,拖更多人下水,形成顽疾,继续在方方面面威胁人们的生活、安全、环境,给社会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而公众则会对相关部门的执行力、治理能力、执法动机等产生怀疑,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大打折扣。某种角度上说,今天发生的一些问题、乱象、案件,今天更多人深受其害、惴惴不安,或许正是当年治理和问责不彻底、不给力埋下的苦果,留下的“尾巴”。

就哈尔滨的“保车”团伙来说,人们当然希望能够有更彻底、更长效、更常态的办法和机制,将所有“把权力做成生意”的公职人员清除出去,彻底切断非法勾结、交易的链条,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修复基层执法生态,哪怕再“点滴”的权力都应该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畅通举报渠道,实现更多、更强的外部监督等。

宏观而言,此番案件其实对我们的社会治理和监管发出了警示,对治理体系,对相关地方和部门的治理能力、方式、水平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社会治理升级、创新、变革,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是各级各地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今天,我们实在不该再为未来留下“尾巴”和“后患”。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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