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间道路”是以不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为前提的,把西藏描写成一个被中国占领的“国家”,这就为达赖集团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公开搞“西藏独立”埋下历史和法理依据。
第二,“中间道路”要求把达赖的统治推行到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全藏地”,要求中国政府将包括整个西藏、青海,以及四川两个自治州、云南和甘肃各一个自治州统统交由达赖统治,总面积占我国土面积的1/4。
第三,“中间道路”要求在“全藏地”实行“高度自治”也就是所谓“真正的自治”,举凡政治、经济、文化、人口、教育、语言、环保、宗教等统统由达赖管,这实际上就是要在整个青藏高原乃至更广阔地区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第四,“中间道路”要求解放军从“全藏地”全部撤出,通过“国际谈判”把“全藏区”搞成“一个国际和平区”,交给西方国家支配。
第五,“中间道路”甚至提出“移民入藏的汉民回到中国”,也就是要在“全藏区”推行种族清洗。
在“中间道路”这一套内容遭到中国政府严厉驳斥后,2008年达赖一伙又炮制出一份《为全体藏人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声称这是“中间道路”的最新版本。这份备忘录对“中间道路”上述内容没有作任何修改,相反却自称“西藏流亡政府”是世界上所有藏人的“代表”,应当享有同中国政府平起平坐的地位,竟然提出由达赖派人同中央共同组成班子,对中国宪法进行“修改”。
事实反复表明,“中间道路”与公开的“西藏独立”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把“西藏独立”分成“自治”与“独立”两步走,而后者则企图一步到位。“中间道路”的内容是如此狂悖、荒谬,以至达赖一伙只能更多地把它供在神龛上奉养,至于其具体内容,则尽可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仿佛其与公开的“西藏独立”真的存在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