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的电影与原著对比,主要修改了四个地方:
一是幼年的小豆子负气将母亲留下的大衣烧掉了,原著中并没有这个故事。
二是添加了背《思凡》背错的时候小石头用烟斗撬小豆子嘴的场景,原著中同样没有这个故事。
三是文革时火中救剑的人改成了菊仙,而不是程蝶衣自己。
四是结局时程蝶衣自刎,而原著是他清醒了过来过上了正常人生,用了四个字“戏演完了”。
粗粗就这四件事来看,其实除了第四条以外,其他算是电影中的小插曲。其实,自刎是一个不错的结局。既然前面“不疯魔不成活”是对程蝶衣的唯一写照,那么这个结局或许是唯一可能。在剧中的最后,段小楼逗他似的让他又背《思凡》,蝶衣听到“我本是男儿身”的时候,整个人愣住,因为那个时候他终于从梦里清醒了过来,认识到了自己是个男人,自己不是虞姬,自己爱上了不该爱的人,他在那个时候才终于从戏台上脱离了。然而那清醒,只持续了短短的数秒。不知是出于对不堪回首的人生的逃避,还是对戏割舍不下的怀念,他最后还是选择了重返舞台,将这出戏轰轰烈烈地演完,为这戏梦人生画上一个合适的句号。
两个固守于爱、固守于信仰的人,一个以死保住了自己的清白,一个以死回复了最初的自己,只剩下那个曾经叱咤江湖的“霸王”站在那里。一个人在舞台中央,那么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