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对美式民主有一种“排异反应”,体现在官员的选拔和任用不合理。在菲律宾许多人通过选举买票、舞弊、作票来赢得选举,进入政府部门工作,这些人素质普遍不高。许多老百姓因为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并不具备在复杂纷繁的社会环境中认清一个合格政治家的能力。这使菲律宾政坛还产生了“明星现象”,埃斯特拉达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除此之外,菲律宾政坛还有许多演艺界或其他名人凭着在老百姓中的知名度而当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不惜花费重金,通过在百姓中制造明星效应来实现当选的目标。在选举期间,他们会利用各种场合使自己在老百姓心中留下印象,包括请电影明星为自己捧场。然而由于这些人在竞选中投入了大量金钱,他们当选后自然要想方设法在施政过程中捞回成本,对民生福祉并不关注,这也造成了政治的混乱。
其次,政局不稳造成菲律宾国内经济踏步不前,在一亿人口中,近一半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成为社会动荡的最大诱因。2015年人均GDP仅仅2899美元,无论在东南亚还是整个亚洲都属于欠发达国家。穷则思变,菲律宾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以至于政客们仅需要花费很少的钱就能驱使民众游行示威,形成政治声势,因此政局不稳与贫困形成恶性循环,几乎永无宁日。
第三,体制不健全导致腐败顽症难除。亚洲银行2005年1月的报告将菲律宾列为亚洲腐败严重的国家之一。菲律宾的政府部门腐败,军队腐败,几乎从政府高官到普通职员都存在受贿行为,可谓是腐败充斥着整个菲律宾。由于菲律宾政府的的整体腐败,导致监督体系不完备,惩治腐败措施存在漏洞。甚至可以说没有官员愿意去完善监督体系,很多漏洞就是官员故意留下,以保障自己和本部门的特殊利益。
菲律宾目前反腐进程步履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惩治力度不够,许多腐败分子至今仍然逍遥法外,从而造成不法官员形成侥幸心理。如备受瞩目的前总统马科斯和埃斯特拉达腐败案件,拖沓多年至今仍无定论。还有一些政府官员和议员,背负腐败嫌疑,依然担任公职或者参与政事。生活方式检查作为菲律宾防腐和反腐的重要方式并没有带来相应的良好效果,也是因为没有与强有力的执法程序相挂钩有关。例如许多官员被查出拥有不明来源的巨额财富,还未等到立案审理,就携家带口逃至国外,可见菲律宾在对腐败的监督和惩治方面有待完善。
菲律宾特有的“豪门政治”也令腐败横行。菲律宾曾经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在西班牙封建庄园制度的影响之下,菲律宾全国土地系由少数家族持有,这些家族势力同时也控制了菲国的政治,长久以来一直如此。因此在菲律宾,家族势力对政治的影响很大,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占据政府部门中的要职,对政治进行控制。例如,菲律宾国会是国家权力的中心,也一直是庄园地主的天下,许多国会成员都有大片土地,科璜可地主家族四代就都是国会议员。家族势力通过对政治的控制来将种种经济特权给予自己的亲属和支持者,也为自己谋取私利,这是造成政府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菲律宾,其领袖人物和政府高官普遍缺乏一种崇高的精神追求,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正确判断和道德约束,因而他们中许多人贪婪、腐化和堕落,腐败行为十分严重。而民众也缺乏一种对腐败的监督意识以及其无原则的容忍更加助长了腐败这一不正之风。最可悲的是,公正廉洁的人在社会中不受欢迎,甚至难以立足的文化。腐败文化的基本特征是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造成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以至社会上多数成员都认可腐败的合理性;人们痛恨腐败往往不是出于社会正义而是处于嫉妒。菲律宾的政治选举在许多情况下都化做闹剧和儿戏,深刻地反映出民众在屡屡遭受欺骗、善良美好的愿望不断化作泡影后出现的深刻的幻灭感和玩世不恭的心态。